信息平台升级采购意向公告
2025-10-15
全国 招标采购
信息平台升级采购意向公告
全国-2025-10-15 00:00:00
全国-2025-10-15 00:00:00
信息平台升级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平台升级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信息平台升级 |
采购内容:*. 包括升级以下内容:信息平台系统四个模块升级优化。
*. 新增以下设备:人脸识别终端、自助终端。
采购数量:现场领取现场领取
主要功能或目标:本项目计划在现有“信息平台”软件结构及软件源代码的基础上进行软件系统升级优化。
需满足的要求:完成平台功能模块升级优化,完善系统功能配合新增智能终端达到日常使用需求,具体需求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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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领取, 技术参数领取时应携带相应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现场领取(相关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 | ****年**月 | 一、需满足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生产或销售所投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格要求。 (七)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一)如对技术参数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公示期内按照以下方式反馈:下载本公告附件*,通过填写《意见、建议反馈表》按照其中注明的填写要求及反馈方式及时向我部线下书面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都先生、姚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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