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0-15 00:00:00
国产化办公软件采购项目结果公示(第二次)(****************)
国产化办公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结果公示(****************)
我部对国产化办公软件采购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国产化办公软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
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评审情况
(一)评审情况
****年**月**日,我单位采购机构在陕西省西安市组织召开了国产化办公软件采购项目开评标会议。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对*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家投标供应商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对*家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符合性审查,其中陕西思行科技有限公司未通过符合性审查,其余*家投标供应商通过符合性审查。
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西安中朗智控有限公司和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产品为相同产品,根据招标文件**.*相同品牌或核心产品评审要求,先对两家投标供应商进行打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北京中亦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后续评审。
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仅有*家,根据招标文件通用册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条“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家且预算金额***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由采购机构上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经专家论证,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经采购机构上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本项目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改为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
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供应商分别进行了*轮谈判,*次报价。
评审委员会按照程序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家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了商务、技术评审,产生商务、技术得分,并根据供应商最后一轮报价计算出价格得分。按照综合得分排序,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名,北京中亦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
第二名,陕西振讯卓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分。
根据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北京中亦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预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中标总金额为******元。
六、有关说明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相关单位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八、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严先生
办公电话:************
**** 年 **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