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15 00:00:00
****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垃圾收集点改造项目(地埋举升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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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垃圾站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拆除原有设备,设备基坑回填,地面处理,排污管网改造,配套设备采购等。
*.*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垃圾收集点改造项目地埋举升系统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含设备适应性改造,如有)、调试、考核、验收,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
*.* 交货地点:渝中区金汤街垃圾站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软硬件安装、调试等工作,并交付使用。
*.* 标段划分:\
*.* 其他:\
*.*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
☑制造商
☑代理商(包括经销商、制造商下属销售子公司)
☑*.*.* 投标人为制造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制造商资格声明。
☑*.*.* 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注:①投标货物制造商授权书包括以下六个产品:*、地埋举升系统;*、机动车投料器;*、喷淋除臭系统;*、消防系统;*、排污系统;*、移动压缩箱。
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在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货物制造商应符合上述*.*.*项的规定。
*.*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重庆市渝中区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隆项目管理(重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渝中区渝州路***号联通大厦南塔楼*楼 |
地址: |
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号*栋*层***号 |
| 联系人: |
韩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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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渝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 电话: | ************ |
[***********************].****
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