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15 00:00:00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价格管理咨询服务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调整工作,现就购买“价格管理咨询服务”进行询价,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预算金额
******元。
二、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为招标方——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乙方为应标方。
*.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收费调整工作,出具相关收费调整方案及风险评估、民意调查、调研论证、专家论证等报告。
*.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的**%,服务完成验收后支付合同价的**%。
*.乙方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隐私方面的所有法律法规,绝对保密任何有关甲方及涉及企业商业信息的资料。
*.服务期限三个月。
三、服务商资格条件
*.服务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信用条件: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报价函要求
*.报价函需采用纸质密封邮寄递交,须加盖公司正式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密封件内含报价、费用核算表、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公司业绩等。
*.报价为含税价格,包含跟进服务人员伙食补贴、加班费、交通费等有关所有费用。
*.纸质报价函(一式二份)请于****年**月**日前交(寄)至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号,邮编:******),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先生,电话:********,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西副楼***室。
五、候选单位评比原则
根据各服务单位的有效报价,在考虑相关业务经验和过往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以合理低价的原则评选出中标单位。
六、中标通知
采用电话通知方式,未中标服务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