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5-10-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施设备(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良发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州湾街道龙州大道***号附*号****
被投诉人: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水电路
被投诉人:四川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利州东路兴安路康隆·财富旺角*幢***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和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段**号*幢*层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广元市利州区七一宝轮小学厨房设施设备(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成都和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和达公司”)所投厨房灭火系统的响应品牌为利剑,响应制造商为苏州利剑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利剑公司”),存在严重虚假响应不符合的产品主观恶意违法行为,主观故意提供虚假产品资料参与政府采购的严重欺诈违法行为,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无偏离、虚假响应无差异,存在主观不实响应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其投标响应文件应为无效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其中标结果无效,取消中标结果,并依法追究其虚假响应的责任。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广元市利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