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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长沙市金星北路一段***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众护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谷峰村茅坡组吴奎鑫私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湘江新区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运处置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 * |
园林垃圾收运 |
垃圾处理服务 |
采购*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 |
*******.** |
| * |
大件垃圾收运 |
垃圾处理服务 |
采购*年,合同一年一签。 |
项 |
****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捌拾柒万贰仟叁佰陆拾叁元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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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预估(吨) | 中标单价(元/吨) | 年度合价(元) | 备注 | | * | 湘江新区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 垃圾处理服务 | 湘江新区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运处置 | ***** | ***.** | *******.** | 合同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 | 本项目中标服务期限为*年(三年中标金额:********.**元),本合同为第*年履行期(年度中标金额*******.**元)。 |
二、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 湘江新区**街(镇),其中岳麓片区(观沙岭、望岳、天顶、岳麓、梅溪湖、望城坡、西湖、咸嘉湖、望月湖、桔子洲、银盆岭、学士、洋湖、雨敞坪、莲花、坪塘、含浦) ,高新片区(麓谷、雷锋、白马、东方红),望城片区(黄金园、金山桥、白箬铺)。 *.*运行模式: 由街道、社区通过“淘荒宝”预约、电话预约下单,乙方根据拖运需求制定好合理的运输路线,派车至各投放点上门收运,运输司机需拍摄现场照片,并由各产生单位点位负责人签署《三联单》后方可运输,各运输司机将投放点大件垃圾、园林垃圾运输至乙方处置场地后进行过磅,采集完相关信息后,运输至指定区域,由资源化处置人员进行人工分拣、拆解、破碎。拆解后的废铁、废海绵、废塑料、废玻璃等均送往下游资源化处置企业进行深加工处置,拆解后的其他垃圾(尾料)则统一打压包送往垃圾中转站进行处置,破碎后的废木、园林垃圾用于生物质燃料原料再生利用。 *.*收运处置品类: 大件垃圾与园林垃圾定义 | 序号 | 分类 | 内容 | | * | 家具 | 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等具有坐卧以及储藏、间隔等废旧生活和办公器具,包括制作家具的材料等 | | * | 家用电器、电子产品 | 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柜、空调、洗衣机、吸尘器、微波炉、电饭煲、烤箱、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及电话机等 | | * | 其他大件 | 厨房用具、卫生用具以及陶瓷、玻璃、金属等。 | | * | 园林垃圾 | 树枝、树叶、草屑、花卉 |
*.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需至少配备司机不少于*名、装卸工不少于*名、拆解处置人员不少于*人,并且需为上述员工缴纳社保。 *.*中标人需为本项目配置*名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工作人员,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要求场内作业人员配备统一着装及作业安全防护设备。 *.*按照人员职责及相应作业流程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
*.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中标人日常配备*.*吨厢式自卸货车不少于*台,应急情况随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增调,且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垃圾运输车的箱体须严格按标准喷绘,标注大件/园林垃圾运输车、公司名称、监管电话等基本要素(具体标准由采购人提供),完成喷绘的车辆须报采购人审核。 *.*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将本项目配备的所有车辆详细信息(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等)报采购人。 *.*中标人处理场地内应配备电子汽车衡称重磅(地磅),并通过计量行政部门检定。中标人应建立计量监管系统,并做好此系统管理和维护等工作,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不出现故障。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应在收运车辆上安装***和行车记录仪,建立车辆实时跟踪监管系统,实时查看和监管车辆实时位置信息和运行状态; *.*中标人应配备垃圾处理生产线不少于*条(至少包含破碎机、称重管理系统、计量监管系统、转运设备等)且能满足本项目需要。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对以上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提供虚假承诺信息,采购人将以虚假响应为由报送至采购监管。 *.*建立相应的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其他要求
*.*中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个日历日内提供固定的收纳场地作为本项目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存放、拆解、处理的场地,且场地使用面积不低于****平米。若中标后未按承诺函配置到位的,采购人将以虚假响应为由报送至采购监管,并终止合同。 *.*中标人应建立台账,需准确、完整记录下列情况:具体包括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后所形成产品或产生的残余物的种类、数量等,并于每月**日前向采购人报送。 *.*中标人应确保每日有专人负责处理预约、安排收运、称重、收集台账和三联单等资料。 *.*在大件垃圾、园林垃圾统一运输和资源化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做到无负面影响。若接到投诉须在**小时内迅速跟进处理,处理效果须让诉求人满意,每月对处理投诉情况做好相关资料收集。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付款方式:
*)据实结算: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作业数据为准,结合单价、月度考核结果,按季度结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综合单价 (元) | 预估工程量(吨) | 合价(元) | | * | 湘江新区大件垃圾及园林垃圾收运处置项目 | 大件垃圾:家具、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其他大件;园林垃圾:树枝、树叶、草屑、花卉 | 元/吨 | ***.** | *****吨,其中大件****吨、园林****吨 | *******.** | *)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乙方按月向甲方报送垃圾数量情况及统计报表(按实际收运垃圾重量进行计算)以及作业量,汇总审核后凭乙方的合法有效发票采取转账方式进行支付,每季度结算一次,下个季度第一个月办理付款。
|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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