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2025-10-15
辽宁/辽阳 变更澄清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辽宁/辽阳-202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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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变更公告]
| 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原采购文件中资格证明材料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更正至其他材料中。请各投标人重新获取更新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本项目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过程中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建议采用顺丰,拒收到付邮件)的方式提交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文件(*盘)(邮寄地址: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楼*单元**号*层,收件人: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系统发生故障后,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启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盛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年大街*****号楼*单元**号****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诗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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