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37-1-1209房产
2025-10-15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37-1-1209房产
天津-2025-10-15 00:00:00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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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5-10-15 00:00:00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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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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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郑爽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
| 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密云路交口北方城三区*********房产 | ||
|---|---|---|---|
| 资产类别 | 房产类 | 标的所在地 | 天津南开区 |
| 评估机构 | 丞明房地产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市南开区天河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类型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 评估值(万元) | **.**** | 账面价值(万元) | **.****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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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披露内容 |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本项目房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等情况。 |
| 房产类 |
| |||||||||||||||||||||||||||||||||
|---|---|---|---|---|---|---|---|---|---|---|---|---|---|---|---|---|---|---|---|---|---|---|---|---|---|---|---|---|---|---|---|---|---|---|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 否 | |||||||||||||||||||||||||||||||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福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南开区咸阳路北草坝罗平道*号 | |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王嘉 | 成立日期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天津南开区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天津市南开区天河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 ****************** |
| 批准单位 | 天津市南开区天河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批准文件名称 | ****年*月**日第*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意向受让方办理摘牌手续前需现场看房,受让登记时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提供公示的《承诺函》及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转让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即表示已经充分了解并认可该项目所涉及房产的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标的资产现场状况进行实地勘察,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现状受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标的房产过户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指定结算账户。 *、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已获得受让资格且交纳了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不参与竞价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时,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最终受让方未在交易条件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汇入天津产权指定账户内的。 *、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约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缴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到天津产权指定账户。 *、本次交易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本项目所涉及房地产办理变更、土地出让金、过户过程中的各项税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的相关规定执行,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法律未明确规定承担主体的由受让方承担。 *、最终受让方须同意:天津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 ||
|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 否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对我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