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环卫作业车辆(第二批)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廊坊-202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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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河县环卫作业车辆(第二批)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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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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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香河县环卫作业车辆(第二批)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朝霞街道状元城*号楼
被投诉人:香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香河县新开大街 被投诉人:石家庄益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号
四、基本情况 “香河县环卫作业车辆(第二批)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开标,并于*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代理机构进行了质疑回复,天津亿达环卫设备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修改后的评分标准未依法量化和细化,判断标准缺失,扩大了评标委员会自由裁量权,极易导致主观横向比较,难以保证评标公正一致,亦不利于投标人间公平竞争。
投诉事项*:技术方案的分值未与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应,且未全面覆盖技术参数,总扣分超限,不符合相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或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的规定不合理,属于将技术参数同时作为无效条款和评审因素,且与前文已明确的每项正偏离加分条件存在交叉重复,对投标人采用双重标准,违背公平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香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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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香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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