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天玉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玉镇圩镇及老105国道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0-14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青原区天玉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玉镇圩镇及老105国道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江西/吉安-2025-10-14 00:00:00
青原区天玉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玉镇圩镇及老***国道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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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原区天玉镇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天玉镇圩镇及老***国道

沿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于**********:**时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排名第一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名:江西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

建造师:贾维良注册证书编号:赣****************

项目技术负责人:万文睿

施工员:喻凡 质量员:龚倩倩 安全员:吁海强 材料员:罗超超

标准员:龙宏燕机械员:刘劲萍 劳务员:谢冬英 资料员:李梦云

造价师:刘开心 注册证书编号:建[]**************

公示时间:********日至********

预中标单位为:江西海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青原区天玉镇人民政府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青原区城镇发展服务中心投诉受理电话:***********

青原区天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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