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示
2025-10-15
山东/青岛 中标结果
政务公开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示
山东/青岛-2025-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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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清运项目中标公示
城阳区政府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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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

清运项目中标公示

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其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清运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采购的评标结果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楼装修垃圾清运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本项目于****年*月**日在青岛阳光采购平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青岛市城阳政务网发布采购公告。

五、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六、开标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号国金中心*号楼**层

七、中标情况:

中标供应商: 青岛隆世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喜春、于小川、吕文芝栾剑慧

郑庆领

九、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大周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江主任

电 话:*************

代理机构名称:青岛信和建设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中城路***号海都商务中心***室

联系人:王连英

联系电话:*************

    十、公示时间

****年**月**日*时* ****年**月**日**时

社区有权成立考核小组,对中标人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核实,中标人经现场考核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其所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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