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2025-10-15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桦南县社会化服务农机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年*月**日开展项目评审,****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省沐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榆树市城郊街道富宇花园三期(一期工程)*幢*单元***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光复西路***号
被投诉人*:桦南县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新兴路*号桦南县人民政府
相关供应商:绥化市万佳农业机械经销有限公司
地址: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欧亚达拖拉机有限公司院内*楼**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一)预中标人绥化市万佳农业机械经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二)评标委员会小组成员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预中标人绥化市万佳农业机械经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 (三)预中标人绥化市万佳农业机械经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属于无效投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不成立。上述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桦南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桦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