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0-1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报价:******(元) | 桂林市中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号盛景科技大厦*单元*层**号房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 灵川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 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 一年 | 响应招标文件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旭,蒋日娟,罗涛,周述云(第*分标采购人代表),朱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桂林市中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得分**.**,排序*);广西景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得分**.**,排序*);广西华标后勤保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评标得分**.**,排序*);桂林市绿净保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得分**.**,排序*);广西桂林中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评标得分**.**,排序*);
*、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无。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无。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灵川县灵川镇灵川大道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诚
电 话:************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