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0-15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诸暨市医疗保障局****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诸暨市医疗保障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医保基金监管第三方大数据服务 采购目录:*********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以及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健全更加完善的医保监管体系,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实现优化医疗机构运营环境,强化医保风险管理,确保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质量保障措施,确保服务过程科学、独立、客观、公正。提供的分析线索须依据充分、精准有效,数据分析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能够为现场核查提供高质量支持,并保证所有数据和信息的保密安全;根据诸暨市医疗保障局监管需求,对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提出科学、有效的核查依据和线索,同时出具数据分析报告,必要时配合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并提供检查保障,查实并追回的违规资金不少于**万元(含追回的医保基金本金、扣除的预留考核金及罚没款、其他资金等),未完成绩效任务的按照相应百分比扣除合同金额;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电子数据、文件材料以及由采购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文档、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以及有关工作秘密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诸暨市医疗保障局的要求签订相关保密协议,接受诸暨市医疗保障局指派的第三方信息技术公司对数据保密工作的检查;自项目合同签订起*年。 |
| 联系人 | 楼培良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诸暨市医疗保障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