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虚拟现实创享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2025-10-14
山东/青岛 变更澄清
青岛虚拟现实创享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山东/青岛-2025-10-14 00:00:00
山东/青岛-2025-10-14 00:00:00
青岛虚拟现实创享中心(基础设施工程)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原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 * 家;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人和成员方的具体施工工作分工,且均须满足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在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增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投标人的企业业绩、企业荣誉、人员均予认定,无比例分成。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增加: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须约定牵头人和各成员方的职责分工及工作分配。(相关标书内容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最新章程或股权结构证明,各项后增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六、室内外标识暂估价清单:投标方需在该清单项中,填写暂估金额,此金额为含税***万元,此要求已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标注,各投标方需按此金额填写,不得擅自调整。 七、暂列金费用:本工程已单独列出暂列金,该暂列金金额为含税***万元,此要求已在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标注,各投标方需按此金额填写,不得擅自调整。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