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509FJ-229002001)
2025-10-14
湖北/武汉 变更澄清
【湖北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2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509FJ-229002001)
湖北/武汉-2025-10-14 00:00:00
湖北/武汉-2025-10-14 00:00:00
【湖北省中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第*次答疑(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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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标段(包)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针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二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一中“其他要求——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一致,以下述内容为准:
本项目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可采取以下措施:
①如果投标人为大型企业,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以上(分包合同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指投标人,下同)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内容(含分包金额及占比)、分包人名单以及分包意向协议,还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如果投标人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严禁非法分包,以上涉及分包内容仅限于承包人自行实施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存在分包的,投标人须按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内容(含分包金额及占比)、分包人名单以及分包意向协议并提供相关承诺,如未响应上述要求的,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年**月**日*:**。
招标文件与此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中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说明!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