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2025-10-14
{prov} 招标采购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2025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
{prov}-202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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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年**月政府采购意向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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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监测站****年**月政府采购意向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
| * | 浦东新区镇级以上主干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站(岸边站)运维 | 为保障浦东新区地表水自动监测系统全年正常运行,提供运维技术服务工作。对**个水质自动站设备开展现场维护、仪器校准、运行比对等工作。其中包件*为对秦家港*民雷路桥等**座水质自动站实施运维工作,服务期限为****/*/*至****年**/**;包件*为对瞿家港*川周公路桥等**座水质自动站实施运维工作,服务期限为****/*/*至****/**/**。 供应商应按《上海市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备案。 供应商需配备合格的运维技术人员,参与运维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地表水质自动监测站及设备专业运维知识,能独立完成水站维护工作,具备地表水质运维培训证书。 供应商应根据《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上海市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维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标准与文件要求,开展水质自动站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供应商应该建立完善的运维体系,编制水站运维管理手册,编制日常维护运行方案(每站一方案),按方案计划开展现场维护、仪器校准、运行比对等工作,做好系统异常情况响应及系统故障修复预案并能加以落实,接受并配合完成全年各项技术考核与质量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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