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0-14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福建/福州-2025-10-14 00:00:00
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江田镇第二片区环境保洁市场化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正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第四点设施配备要求中的第一条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必备车辆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①总质量**吨压缩式车*辆;

②总质量**吨重型自卸货车*辆;

③总质量**吨多功能抑尘车*辆;

④铲车*辆;

⑤电动保洁三轮车**辆;

(以上第*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登记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第④⑤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为

必备车辆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自有车辆,且要考虑车辆维修保养期间及车辆备用等相关问题。

①总质量**吨压缩式车*辆;

②总质量**吨重型自卸货车*辆;

③总质量**吨多功能抑尘车*辆;

④铲车*辆;

⑤电动保洁三轮车**辆;

(以上第*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车辆发票复印件、经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登记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第④⑤项设备投标人应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及车辆正面侧面照片。)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宏杨新城*#楼**层办公*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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