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法院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马颈坳法庭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10-14
湖南/湘西 招标采购
吉首市人民法院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马颈坳法庭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湘西-2025-10-14 00:00:00
其他补充事宜:
湖南/湘西-2025-10-14 00:00:00
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马颈坳法庭维修工程项目磋商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法院河溪法庭、马颈坳法庭维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 采购预算:*******.**元 | 采购预算:*******.**元 |
本项目最高限价金额 | 最高限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同之处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潜在投标人自行查阅与磋商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及更正公告等内容;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高慧玲
电话:***********
*、采购人
名称:吉首市人民法院
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大坡垅路 ** 号
联系人:龚良庆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迎新路***号坤颐商务中心*、*、*栋*单元**层****房
联系人:高慧玲、黄志祥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