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石油销售公司2025年-2028年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5-10-14
浙江/杭州 招标采购
【浙石油销售公司2025年-2028年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浙江/杭州-2025-10-14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石油销售公司****年*****年信息系统运维服务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物料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交付时间 交货地点 采购需求单位 行项目备注
* 信息系统运维 * *% ********** 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近年来为支撑公司业务发展并满足业务实际需求,销售公司已分阶段建设上线浙石油销售信息系统,现拟聘请专业技术公司负责系统运维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对已建成浙石油综合供能服务站信息系统及浙石油销售信息系统的浙石油销售公司各单位提供系统优化及运行维护工作,保障浙石油综合供能服务站信息系统及浙石油销售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的正常运行,服务期三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幸宜公司作为销售信息系统开发及运维单位,对我公司原有系统技术架构体系、源代码、逻辑和业务管理模式非常熟悉,且合同履行情况较好,反馈处理及时,沟通顺畅,合同服务期内未发生因系统故障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如果更换信息系统运维单位,需要从头开始理解原有系统的架构、源代码以及公司业务运维模式,工作量巨大短时间内难以上手,且无法保证磨合期内信息系统运维质量,将存在以下风险:(*)如果新服务商不熟悉原有系统架构及代码,则无法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故障,可能将导致全省大面积业务暂停和中断,无法正常为***多家供能站及***万会员提供服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对整个系统网络架构及安全风险不熟悉,容易造成商业信息及会员隐私数据泄露、系统被攻击,产生重大安全事故。 销售信息系统是公司运营所需的核心业务系统,涉及到企业实际业务服务效率与稳定,符合集团《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上海幸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上海市宝山区河曲路***号****室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许工 电话: *************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号浙能源力科创中心*楼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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