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2025-10-14 00:00:00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省级环境保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省级环境保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标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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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省级环境保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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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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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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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测距仪,便携式噪声检测仪,无人机(北斗),便携式土壤重金属检测仪,大气环境质量便携式监测仪,信息采集站 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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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财务状况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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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 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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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 法支队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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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
综合评审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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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赵雪融 ************ 邮箱:**********@**.*** 集中采购机构: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芮琪;联系电话:************; 邮箱:*********@**.***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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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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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省级环境保护
执法装备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将对“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年省级环境保护执法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和我中心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年**月**日**:**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