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2025-10-14 00:00:00
外墙真石漆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外墙真石漆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墙真石漆材料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预算价:***.**万元;
*.*.*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供货期:**天(根据现场施工进度,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品牌要求:亚士、立邦、嘉宝莉及三棵树。燃烧性能等级为**级,颜色由甲方确认。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 投标人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投标人近*个月(****年***月)中任意一个月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为准。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自拟)、并提供厂家营业执照及生产证明材料(代理商授权书或经销商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发送到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工作日)。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分中心网站*国企采购栏目”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金山路***号 | 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中石化南侧邗文化博物馆*号院 |
联系人:高先生 | 联系人:王工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