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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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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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城北再生资源中转站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对普陀城北再生资源中转站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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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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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联鸿建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乐单英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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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孚泽建设有限公司 |
袁啟豪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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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海硕建设有限公司 |
孙海刚 |
*** |
******** |
**.** |
评标纪要: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舟山创景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⑤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在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时发现:**#标书浙江海诚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量清单中建筑序号***、***、***保温隔热屋面的计量单位为**,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不一致。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第(*)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内容:“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单位商务标第二部分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机构: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舒海飞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普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舟山普陀城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浙江荣方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