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2025-10-14
安徽/六安 变更澄清
【舒城县】【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关于“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安徽/六安-2025-10-14 00:00:00
安徽/六安-2025-10-14 00:00:00
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舒城县汤池路与陈三堰路交叉口原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公开招标 | ***.** |
澄清与修改公告信息
关于“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文件疑问回复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已收悉,现作如下回复:
问题*:联合体成员中如存在*个施工联合体成员,这*个施工联合体成员是否都需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还是*个施工联合体成员资质组合后满足即可?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家,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施工任务。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中相对应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中相对应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规定,两种联合体模式均满足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
问题*:同问题一,对于施工负责人要求是否需要*个施工联合体单位同时满足还是某一施工联合体成员具备即可?
回复: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成员自行商定”规定,施工负责人的委派由承担施工任务单位自行商定,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即可。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年**月**日
澄清与修改文件信息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变更公告.***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