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统一进行答复,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款原为:
招标控制价(含税价):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四标段:*******元;五标段:*******元;六标段:*******元;七标段:*******元;八标段:*******元;九标段:*******元。
现统一修改为:一标段:*******元;二标段:*******元;三标段:*******元;四标段:*******元;五标段:*******元;六标段:*******元;七标段:*******元;八标段:*******元;九标段:*******元。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目原为:
一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竞争费均为*元且不参与浮动。一标段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 ** %(含)~ ***%(含)之间(即 ******* 元≥投标报价≥ ******* 元)。
现统一修改为:一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竞争费均为*元且不参与浮动。一标段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 ** %(含)~ ***%(含)之间(即 *******元≥投标报价≥ *******元)。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目原为:
三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竞争费均为*元且不参与浮动。三标段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 ** %(含)~ *** %(含)之间(即*******元≥投标报价≥******* 元)。
现统一修改为:三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可竞争费均为*元且不参与浮动。三标段投标报价合理范围为 ** %(含)~ *** %(含)之间(即*******元≥投标报价≥*******元)。
(四)随同本澄清、修改文件上传以下资料,请投标人自行及时下载:
(*)现上传“镇海区人防工程及其他各区试点维修维护项目(施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并以此为准。
(五)请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补充公告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