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14 00:00:00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年政务服务事项(监管类)保障工作项目内部比选的公告 | |
|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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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与目标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广州市城市管理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监管类)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体系,助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落地,明晰城管部门内外部职责分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开展****年政务服务事项(监管类)保障工作项目。 (二)项目目标 保障采购人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与减免责清单体系,协助推进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职权梳理,明晰城管部门内外部职能分工,形成可落地、可参考的成果文件,整体提升政务服务监管效能与法治化水平。 二、项目需求与工作内容 (一)权责清单与政务服务事项管理 在合同期内,依据广州市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负责采购人权责清单、市级基本目录及实施规范中采购人管理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有效性与准确性审核;承担采购人实施清单的编制、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区级相关部门按市级统一标准管理政务服务事项与权责清单。 (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定修订 在合同期内,针对采购人制定、修订的市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涉及设定或调整行政执法权的内容,同步制定、更新行政执法(含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表及对应的减免责清单,并按要求准备全套送审材料。 (三)镇街综合执法改革职权梳理协助 在合同期内,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与要求,协助采购人完成镇街综合执法改革中职权下放相关事项的梳理、调整、合理性论证等工作,确保职权下放衔接顺畅、符合改革导向。 (四)城管部门职能分工研究论证 依据各类政策文件及我局“三定方案”,通过法律法规分析、会议座谈等方式,协助采购人研究论证城管部门职能分工情况,厘清内外部职责边界,形成可供上级决策参考的研究报告。 (五)其他相关需求 配合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响应采购人合理地补充需求。 三、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年(含驻场服务期)。 (二)服务费用 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万元(含税),包含人员工资、福利、工具器材、市内交通、损耗品及材料费、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需在项目申请书报价表中详细列明各项费用明细。 付款方式:采购人分两次支付合同价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年**月**日前,支付合同价款的**%。 发票要求: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足额、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凭发票支付服务费用;因中标人未按时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误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三)成果交付要求 *.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权责清单维护成果、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表及送审材料、镇街职权梳理报告、城管职能分工研究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等,所有成果需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审核要求。 *.驻场服务:驻场人员需确保响应及时、沟通顺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日常对接、材料整理、事项协调等工作;遇重大事务或紧急情况,需按采购人指定时间、地点处理委托事务。 *.验收配合:合同到期前*个月,中标人需对项目工作内容、实绩进行总结,提交项目工作报告,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 四、比选参与条件 参与比选的机构需为高等院校、社科院所、律师事务所、智库及具备政务服务事项管理、行政执法研究、权责清单编制等相关研究能力的专业机构,且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匹配本项目工作内容与服务要求; (二)拥有熟悉政务服务标准化、行政执法体系、镇街执法改革等领域的专业人员团队; (三)无法律法规禁止参与政府项目采购的不良记录。 五、比选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 参与机构需按照附件《比选项目综合评分表》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书(需签字、盖章)、服务本项目的专职律师简历、团队资质证明、过往同类项目成果等,所有材料以***(非图片)格式提交。 (二)材料递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以扫描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将申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可根据采购人后续通知补充提交。 *.联系人及电话:杨洋,************。 (三)综合评审 *.评审组织:由采购人相关业务人员组成比选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审工作。 *.评审方式:结合参与机构的服务团队配置、项目服务经验、工作方案可行性、申请书规范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结果确定:采购人根据评审总得分择优选择服务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合同;未被选中的单位,其申请材料(扫描件)不予退回,采购人对材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且不另行通知未中标结果。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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