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5-10-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莫干山景区小木屋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报价:******(元) | 杭州青城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兴国路***号*幢*楼***室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 浙江莫干山景区小木屋采购项目 | 小型木屋 | / | *.***.***.* | * | ***** |
| * | 浙江莫干山景区小木屋采购项目 | 移动木屋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振龙,郜振鑫,鲜明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的五折向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计算收取,如不足****元,则按****元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方认为询价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价方提出质疑。
*、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询价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询价方将不予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莫干山景区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德清县莫干山**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宝石一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竹
电 话:***********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