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10-14 00:00:00
拖车牵引车头部分维修需求公示(*****************)(第*包)
拖车牵引车头部分维修
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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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维修完毕 |
采购意向需求概况:
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拖车牵引车头部分维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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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物资技术参数及功能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实施地点 |
项目交付时间 |
验收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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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拖车牵引车头部分维修 |
能够满足我部拖车牵引车头部分故障维修需求,维修项目详见附件 |
项 |
* |
见***;维修参数一览表***; |
** |
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尔滨市阿城区 |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维修完毕 |
维修完毕,由车辆所属单位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质保一年,一年内无任何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 |
甲方需承诺,所提供的配件为原厂配套的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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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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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前,需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额无息退还,同时收取*%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满一年后,无偿退还。 *.不需要组织现地踏勘(如需组织踏勘,需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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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万元。
四、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拟)、“意见反馈表”(格式自拟)意见反馈表中需明确授权人联系方式,联系我单位并提交。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处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宋助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邢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