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道镇村民中心答疑纪要第(1)次
2025-10-14
福建/南平 变更澄清
【延平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夏道镇村民中心答疑纪要第(1)次
福建/南平-2025-10-14 00:00:00
福建/南平-2025-10-14 00:00:00
夏道镇村民中心
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夏道镇村民中心”
做以下补充修正: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官先生
现修改为: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赖先生
做以下补充修正: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柒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年**月**日**:**前。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万柒仟元整(¥*****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具体递交方法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特此通知。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 (********************) 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若需要文本资料,可到我司领取,无亲签收和 确认。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