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2025-10-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康定市****年寄宿制学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裕绣居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航天路中段*号*层附***号
被投诉人: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四川省康定市情歌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环球中心**********
四、基本情况
四川吉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康定市教育和体育局康定市****年寄宿制学生床上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因素的设定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无关”。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违规设置样品”。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本项目“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四川大向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及四川天下图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串标围标嫌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康定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