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12号),2025-10-14
2025-10-14
河北/秦皇岛 质疑投诉
秦皇岛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2025]12号),2025-10-14
河北/秦皇岛-2025-10-14 00:00:00
秦皇岛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秦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秦皇岛兴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海道***号兴龙研发中心*楼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号
被投诉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民族路*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相关供应商:柏森智慧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龙家园四里二号楼三层***室、***室
四、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秦皇岛市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月**日开标,*月**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柏森智慧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月**日,投诉人向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月*日市交易中心作出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月*日,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同日本机关正式受理。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柏森智慧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森公司”)因在军队采购中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被处以*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年*月**日*****年*月**日)未予认定为“重大违法事项”,且在市民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投标活动中故意隐瞒军队采购中的处罚行为,提供虚假声明。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柏森公司提供虚假声明,不满足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秦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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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秦皇岛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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