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2025-10-13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安徽/合肥-2025-10-13 00:00:00
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
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

三、入围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排序

排序*: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华兴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明光路**号

投标报价(费率):**.**%

排序*:

供应商名称:安徽亦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庐阳区临泉路与肥西路广大克拉商务广场****室

投标报价(费率):**.**%

四、最高入围价格或者最低入围分值

最低入围分值:**.**

五、入围供应商及入围项目、服务情况

入围项目:安徽艺术学院校园零星搬运服务

合同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期限提供服务

合同服务地点:在签订合同时根据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实际需求确定,供应商应按合同规定的地点提供服务。

六、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苏勇、胡文静、邢海澄、荣玉梅、王艺楠(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入围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广电电子交易平台或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楼,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安徽艺术学院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根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艺术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 **** 号

项目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广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 *** 号广电大厦 * 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渊、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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