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5-4493]东莞市朗星仓储有限公司7.4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资审结果公示
2025-10-14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JG2025-4493]东莞市朗星仓储有限公司7.4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资审结果公示
广东/广州-2025-10-14 00:00:00
资审结果其他公示模板
广东/广州-2025-10-14 00:00:00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东莞市朗星仓储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二次)[项目编号:***********]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 | (主)江苏梓涅新能源有限公司,(成)江苏梓涅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浙江中概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成)杭州鸿晟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北京东方雨虹虹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宁夏东方雨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保定中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河北创绘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未按招标公告附件二格式要求填写,不予通过形式评审,未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
| * | (主)河南奥宇建设有限公司,(成)河南省金鹰电力勘测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 (主)绿能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陕西中电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投标资料封面、投标函、投标书、投标人声明等投标资料中的“投标人”、“声明企业”填写不符合要求,不予通过形式评审,未进入资格审查阶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智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卢工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号高晟广场*栋*层**室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号高晟广场*栋**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