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5-10-13 00:00:00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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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常山县委员会宣传部
项目名称:常山县****年度本市市级媒体宣传合作项目(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 | 常山县****年度本市市级媒体宣传合作项目(二) | * | 项 |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常山县新闻宣传,需通过电视、广播、智媒等(《衢州新闻联播》、《看衢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电视公共频道、广播新闻频道)市级媒体刊播常山重大主题报道,播出常山历史人文、非遗传承、乡村旅游、民宿展示等重点选题。同时需在衢州传媒网、三衢***、新闻传媒中心微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对常山县在探索“共同富裕”实践、实施数字化改革和“两山”转化等分别进行报道。对衢州电视平台播出的重点稿件、浙江卫视、央视播出的常山题材新闻稿件,新媒体同步转发。
衢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是目前衢州市唯一一家集广播、电视、网站和各类新媒体于一体的综合性市级主流新闻单位,拥有衢州市唯一的官方新闻客户端,具有专业技术、执行、策划团队,拥有电视频道、电台频率、兴衢班、衢州发布、三衢***等全媒体传播平台。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拟定供应商为衢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地址:衢州市九龙南路**号*幢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常山县委员会宣传部
联 系 人:刘科雅
联系地址:常山县胜利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名称:常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地址:常山县定阳北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丽丽
联系地址:常山县紫港街道富足山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区二楼(迅鸿国际旁)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常山县委员会宣传部
浙江九越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