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花桥街道长春村“长春幸福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2025-10-13
四川/成都 招标采购
新津区花桥街道长春村“长春幸福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四川/成都-2025-10-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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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花桥街道长春村“长春幸福集”—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一、项目概况
基本信息 为提升村落整体风貌和居民生活品质,计划通过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公共空间打造、风貌整治等措施,全面提升村落整体风貌和居民生活品质,构建共建共享的新型林盘社区,打造"长春幸福集"特色品牌。 项目区域位于长春村党群服务中心后方,占地面积十余亩。项目区域现有住户**户,常住人口***人,覆盖范围包括林盘内部及相邻沟渠、道路、墙体区域。具体内容如下: *.利用闲置资源。利用老村委会前排闲置房屋资源,打造"长春幸福集"综合服务阵地,为开展便民服务项目提供基础场地。 *.改善人居环境。对林盘沿线沟渠进行综合整治,改善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区域整体形象。 *.打造公共空间。在林盘内新建一处"多用途议事角",通过灵活运用闲置场地资源,配置竹椅矮凳等便民设施,打造集休闲娱乐、议事协商、矛盾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空间。 *.整治风貌形象。在刘林盘与西创大道、花徐路等主要道路交汇处建设文化墙,展示地域特色文化,提升林盘对外形象。对林盘内乱堆乱放、竹林杂乱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通过环境绿化、景观打造等措施,全面提升林盘风貌。
资金预算 ******.*元 计划工期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外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按(川建建发[****]***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按川建审发(****)***号文取得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起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花桥街道长春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倪亚莉 电话:*********** 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辰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旦月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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