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2025-10-13 00:00:00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谢邀采购 | 资金来源 | 中央转移支付 |
| 联系人 | 南小栋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谢邀采购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延时时间:**分钟 延迟次数:*次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 *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元) |
公告内容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以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半自动体外除颤器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
五、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
采购预算:******元。
六、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九、成交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十、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档案的结果查询截图。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一、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请登陆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上传资质并竞价。
*、上传资质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前上传相关资料;
*、竞价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结束报价。
注:竞价结束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竞价响应文件一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号
联系人:南小栋
电 话:***********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年**月**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
| 采购单位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 交易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谢邀采购 | 资金来源 | 中央转移支付 |
| 联系人 | 南小栋 | 联系电话 |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谢邀采购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延时时间:**分钟 延迟次数:*次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 *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 货物类 | ******.*(元) |
公告内容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的“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以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阳光交易的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单位: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内容:半自动体外除颤器一批(具体参数详见第二章技术要求)。
五、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
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
采购预算:******元。
六、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九、成交办法: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十、供应商须具备的资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行贿犯罪档案的结果查询截图。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十一、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
请供应商请登陆天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天水市)(*****://********.*************.***:****/*/*****)上传资质并竞价。
*、上传资质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前上传相关资料;
*、竞价时间:****年**月**日**:**:**分至****年**月**日**:**:**分结束报价。
注:竞价结束后,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纸质版竞价响应文件一份。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地 址: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张川镇阿阳大道***号
联系人:南小栋
电 话:***********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