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林业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办理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拟使用林地的审查意见》(汉林字〔****〕***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陕西省安康市森林高火险区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汉阴县)占用汉阴县国有凤凰山林场国有林地**.****公顷、平梁镇义河村集体林地*.****公顷,合计**.****公顷。
*****;*****;二、涉及林木采伐的,要按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施工过程中应避免弃土造成植被破坏。
*****;*****;四、你局负责该项目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工作。
安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