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第二次)(中南大货物类A53公招字[2025]012号)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13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第二次)(中南大货物类A53公招字[2025]012号)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2025-10-13 1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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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第二次)(中南大货物类***公招字[****]***号)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南大货物类***公招字[****]***号 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第二次)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临湖学生公寓空调购置项目,含配合建筑施工的安装、运输至指定地点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送货后**个日历日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文,本项目划型行业为“工业”;(*)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所采购的壁挂式分体空调为强制节能环保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空调机)。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 “信 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 期限 自本公 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或网上方式:(*)现场获取(领取文件时请携带招标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法定 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网上获取(网上获取的请将招标文件领取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 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文件费用支付凭证、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 代表 人授权书扫描件发至**********@**.***,邮件及***文件标 题为“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获取文件时效性以上述邮箱收到投标人邮件时间为准)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 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媒 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
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 管理中心网站(****://****.****.***.**/)、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 提供了虚假的资格 证明材料,将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 留下 联系方 式及 邮箱 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 注信息发布媒 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 告及邮箱 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 ,我们将 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在采购 代理 机构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 参加投标活动的,须至少在开标前*个工作日(开标当日不 计算在内)以书 面形式( 邮件、 传真 或书面送 达,加 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 代理 机构。否则 ,采购 代理 机构或学 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号联系方式:向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唐瑞、何舒婕、戴伟红、丁向前 电话:***********、***********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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