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2025-10-13 00:00:00
厦门翔发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贵司于****年*月**日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是“从余下进入评审的**家合格投标人中重新进行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贵司 该做法不合法不合规;为此,我司复函如下: 一、根据贵司“回复”称“否决厦门翔庆建设有限公司的投标资 格,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是根据根据 招标文件通用本*第*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第*.*条,“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 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 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对此说法我司并不认同,理由如下: 评标委员会仅对招标代理机构推送的**家入围的投标单位的资格文件及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并未涉及对未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且**家投标单位经评审资格文件及商务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厦门翔庆建设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属于控股关系评标委员会在封闭的评标室无法获取任何外界资料,评标委员会所有的资料均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推送获取,评标委员会无法判定“厦门翔庆建设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中 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的所存在关系且“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入围,评标委员会又如何对其进行评审呢?因此评标委员会对** 家入围单位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合理合规,并不属于招标文件通用本* 第 * 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简易评标法*第 *.*条,“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抽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确定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 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抽取、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的情形。 二、“厦门翔庆建设有限公司”与其母公司“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参与该项目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一的第(**)条,应当由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追究有关的责任及处罚而不是因此扰乱整个开标过程。“厦门翔庆建设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第三中标候选人并未直接影响中标结果,且我司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存在招标文件第**页“**.*排名第一 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综上,贵司****年*月**日重新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做法不合法不合规。我司保留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权利,请贵司充分考虑我司意见,维护招投标的合法公平。
我司于****年**月**日收到贵司《关于****年同美社区城中 村现代化治理项目(施工)异议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经查看,贵司于****年*月**日重新抽取中标候选人是“从余下进入 评审的**家合格投标人中重新进行抽取和推荐中标候选人”,贵司该做法不合法不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