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2025-10-13
安徽/芜湖 中标结果
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芜湖-2025-10-13 00:00:00
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
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柏庄观邸小区外墙维修工程监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成交金额(费率):*.**%

四、评审专家名单:

吴道香、翟青玲、魏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执行。

收费金额:****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单位业绩:无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写字楼*****,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询问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观邸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芜湖市柏庄观邸小区**#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瑞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号写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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