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0-13 00:00:00
温州市现代集团所属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金山谷商住楼*幢***号、*幢***号*宗房产三年租赁权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何明敏
来源:何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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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公司研究定于****年**月**日上午*:**,将本公司所属的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金山谷商住楼*幢***号、*幢***号*宗房产进行公开招租,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就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招租底价(元/年) | 竞价保证金(元) | 规划功能 | 租赁期限(年) | 递增率 | 产权 情况 | 装修期(天) | 原租期截止日 |
* | 鹿城区吴桥路金山谷商住楼*幢***号 | **.** | ***** | **** | 商业 | * | 无 | 有 | 无 | ****.**.** |
* | 鹿城区吴桥路金山谷商住楼*幢***号 | **.** | **** | **** | 商业 | * | 无 | 有 | 无 | ****.**.** |
二、承租人条件
*、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见上表,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双桥支行)。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交易资格。
*、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公示需*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凭《中标确认书》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剩余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出租方账户(户名:户名: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双桥支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标的物交付时间及租赁起止时间等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个位整数)。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报名期截止,若产生一家(或一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公开招租式交易确定竞得人。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租赁房产不得做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看样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起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报名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鹿城路***号现场办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出租方咨询电话:*************
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
现代集团业务举报:*************
现代集团纪检举报:*************
温州市市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