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09-11 00:00:00
关于****年苏仙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遴选公告
各培训机构:
为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队伍,推进乡村振兴,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年苏仙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承办培训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优质培训机构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
****年苏仙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总经费**万元,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人,具体任务如下:
*.粮油产能提升主体培育班**人,培育标准****元/人;
*.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畜禽养殖班**人,培育标准****元/人;
*.青年群体创新创业专项赋能培训班**人,培育标准****元/人;
*.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人,培育标准****元/人。
拟择优遴选*家培训机构分别承担上述培育任务,服务期限为*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实施、学员管理、系统录入、跟踪服务、绩效自评、宣传总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年以上;
*.具有教育培训职能或相关业务资质,经营范围符合要求;
*.持有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运营资质齐全。
(二)能力要求:
*.具有较丰富的农民培训经验,近*年承担过同类培训项目;
*.具备与培育内容相匹配的课程开发、教学实施与跟踪服务能力;
*.拥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其中与培育主题直接相关的教师不少于*人,师资类型应涵盖高校专家、企业技术骨干和"土专家",且相关信息已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业务管理系统。
(三)硬件条件:
*.具备固定教学场所及配套教学设施;
*.拥有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实训基地或稳定的合作实践场所,可满足实操教学需要;
*.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能规范使用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四)管理要求:
*.熟悉《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承诺严格执行项目规定;
*.财务制度健全,能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
*.承诺做好培训档案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年。
*.接受主管部门对培训过程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三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
*.上年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
*.存在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行为;
*.有违规收费、弄虚作假、虚假冒领等违规违法行为;
*.有诚信不良记录。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一)培训资质: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资质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机构简介及近*年培训工作总结;
(四)师资名单及相关资质证明;
(五)教学及实训场所证明材料(自有或合作协议);
(六)按照《湖南省****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范(修订)》等文件要求,拟写的苏仙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含课程设置、教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等);
(七)《苏仙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书》(附件*);
(八)近三年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合同及学员满意度情况(每年提供*个班);
(九)上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
(十)其他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典型案例等)。
四、遴选程序
*.在苏仙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
*.培训机构对照条件和班次分类自愿申报,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组织资料审核及现场答辩(***讲解不超过**分钟,专家提问答疑);
*.评审小组综合评分,择优提出拟承担机构名单;
*.提交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入选机构;
*.公示遴选结果,无异议后签订培训协议。
五、有关要求
请有意向的培训机构于****年*月**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苏仙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地址:郴州市郴县路***号苏仙区行政中心*楼),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录不良信誉。
联系人:胡艳兰联系电话:***********
附件:苏仙区****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
郴州市苏仙区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
附件*
苏仙区****年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机构申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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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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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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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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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内 是否有 不良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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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资产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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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面积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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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承担涉农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项目名称、时间、人数、培训效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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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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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意见:
单位盖章: 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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