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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船安置房二期配电工程设计(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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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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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船安置房二期配电工程设计(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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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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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费率最高限价为**%,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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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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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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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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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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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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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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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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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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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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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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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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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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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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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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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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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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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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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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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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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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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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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北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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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费率报价为**.**%,暂定设计费投标报价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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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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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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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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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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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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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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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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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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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北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
单位业绩:前沿科技城新能源智能汽车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千伏专用变电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建设
项目负责人业绩:前沿科技城新能源智能汽车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千伏专用变电站及配套电力设施建设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资质:/
单位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资质:/
单位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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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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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格致电力(重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未提供业绩的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备案或批复或审查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第*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项“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重庆渝鲁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因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只提供了报价合理性说明,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项第二条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项“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以上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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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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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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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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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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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重庆两江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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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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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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