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年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三届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赛参赛人员接送大巴项目询价通知书
兹有我院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年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三届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赛参赛人员接送大巴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接送路线与时间:车辆型号为*****座大巴,车辆座位需满足接送人数及随行物品要求。车辆使用时间为*天,**月**日到**月*日。每辆车需配(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或标示号****号)标示牌,负责从酒店(暂定池州市内四家酒店)至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将参赛人员按批次安全接送。
**月**日下午,安排**辆车,从酒店至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晚上返回酒店。**月*日和**月*日,每天安排*辆车来回往返*趟(酒店到学院来回往返为*趟),保障参赛人员交通。安排*辆车固定酒店来回往返*趟(酒店到学院来回往返为*趟),保障人员交通。
(二)保证驾驶人员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租赁车辆证件齐全,车况良好,适于营运。用车期间大巴司机自行解决食宿,学院不负责驾驶员食宿。
(三)报价要求:响应人按照每天每辆车包干使用价格报价,最终总费用根据*天实际车辆使用数量结算。例:**月**日派**辆车,报价为***元每辆,共*****元;**月*日和**月*日两天各派*辆车,报价****元/辆/天,********=****元;**月*日和**月*日两天各派*辆车,***元/辆/天,*******=****元。则总费用为*****+****+****=*****元。
(四)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响应要求
(一)本项目响应前需提供报名材料:供应商请于****年**月**日**点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等发至以下邮箱:**********@**.***。
(二)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报价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工作人员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满足“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点的承诺函(见《附件*:承诺函》);
*.报价函(见《附件*:报价函》)等。
(四)报价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一式两份),否则不予接受。
四、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
*.地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行政楼国资办***,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号。(可顺丰邮寄,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未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年**月**日*时**分(同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
*.开启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内行政楼
六、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由询价小组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张老师***********
八、采购监管部门
监察审计处:************
九、其他事项
为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工作,请供应商前往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参与采购时配合学校做好入校登记及检查工作。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年**月**日
附件*:
****年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第三届幼儿照护职业技能赛参赛人员接送大巴项目承诺函
致 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满足以下内容: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三、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
报价函:
注:表中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响应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