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2025-10-13 00:00:00
刘晓森林公园及城东广场管理服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
采购人(全称):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兰州城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合同名称:刘晓森林公园及城东广场管理服务合同
*、采购项目名称:刘晓森林公园及城东广场管理服务
*、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绿化养护。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所属辖区内的园林建筑、公厕、室外球场、亭台阁、道路、灯光照明、园林小品及市政设施等设施设备维护维修。(*)环卫保洁。所属辖区内保洁、清洗及垃圾清运清理。(*)公园安全运行管理。范围内日常秩序、服务摊点、活动报批、森林防火、园内安全、迎检、应急处理和防灾避险等管理。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贰佰伍拾陆万玖仟肆佰元整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兰州城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 | / | 按采购文件 | 项 | /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地点: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方式:按合同约定。
四、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检查考核结果核算每月作业经费,并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于次月**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经费。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暂停拨付经费,甲乙双方共同到实地核实项目和管理存在问题,并由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全部整改到位,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支付。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专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执二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自动失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辰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涂先生
电话:/
传真:/
乙方:兰州城关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佳林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临夏路**号金达商务大厦**、**层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锦溪支行
账号:*******************
其他补充事宜:附件:合同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