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5-10-11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纸尿裤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荔园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国家广告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刘子璇
被投诉人: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
相关供应商:东莞市喜伴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称喜伴公司)
地 址:东莞市洪梅镇乌沙村洪金路**号办公楼一楼*号商铺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年*月*日,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本项目开标、评标;*月**日,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月**日,投诉人因对中标结果不满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文件,并于*月*日作出质疑答复;投诉人不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人反映:*.中标人资格审查合规性存疑;*.样品递交与评审存在异常;*.专家评审结论缺乏具体依据;*.咨询渠道不畅通;*.开标当日代理人员违规沟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属于“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情形,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东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