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09-16 00:00:00
发布机构: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峻亚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北坦街道明湖西路***号明湖广场*栋****
被投诉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梅山大道南**号
被投诉人:广州合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聚宝路**号***铺部位**
相关供应商:广东真迪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原广东真迪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称真迪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号天安总部中心**号楼****房
四、基本情况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兴业大道南配套学校室场设备设施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真迪公司所提供制造商不具备强制性产品生产资质,虚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迪公司所提供制造商不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资质,虚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真迪公司使用大型企业产品,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至*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号*座***室,电话:************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