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2025-10-13 00:00:00
驻马店市驿城区培新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等教育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买卖合同
需方(甲方)(招标人全称): 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方(乙方)(中标投标人全称): 河南省神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根据招标文件、供方的投标/报价等文件,按照《招标投标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专用条款:
一、本合同名称:驻马店市驿城区培新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等教育项目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
二、本合同总价(税前);*******.**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佰捌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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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元/计量单位) |
不含税金额(元) |
发票税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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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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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监控系统分机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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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主机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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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安控制室内主机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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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门监控系统主机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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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备电源状态监控器 |
*********/** |
套 |
* |
***** |
***** |
**% |
含配套硬件及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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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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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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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总计 |
不含税总金额:*******.**元,大写金额:壹佰捌拾叁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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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税费总额:******.** 元,含税总金额:*******.** 元。大写金额:贰佰零柒万玖仟零陆拾肆元肆角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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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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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所供货物必须的质量首先要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和要求,无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的要符合地方性或者行业性的规范标准,同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满足业主方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质保期为在国家相关强制要求的基础上延长一年,无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质保期不得低于*年。供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等),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负责可能的弥补缺陷。需方对货物规格、型号、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货物后日*内以电话及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需安装调试成套设备的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日。
四、售后服务承诺: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材料设备安装工程量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解决问题时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应即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日期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不足部份由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南、王新街西瀚海晴宇*号楼*单元***室,联系人:戴林磊 ,联系方式:*****; 。
其他服务承诺: 按甲方与建设单位所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供方应按需方要求在驻马店市驿城大道与交通路交汇口东南侧驻马店市驿城区培新教育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高等教育项目完成本项目的交货、调试。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提供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电源、环境等。
六、资料:供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
七、验收要求。
*、供方履约完毕及时向需方提出验收申请。
*、需方在收到供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
*、验收合格后*日内,需方出具《验收报告》。
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双方办理有效对账次月** 日内,支付至对账金额 ** %,累计余款在合同履约结束后 * 月内支付至供货对账总金额的 **%,剩余*%质保金,质保期到后 * 月内无息付清 。
九、本合同实行清单计价。
十、违约责任
供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或完成系统安装、调试的,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供方赔偿损失。供方如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逾期超过**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需方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不影响需方向供方主张违约责任。
如需方违约,按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十一、争议的解决:
*、双方友好协商;
*、提请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二、合同生效、备案及其它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持叁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的实质性约定内容。
供方(公章):河南省神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南、王新街西瀚海晴宇*号楼*单元***室;
电话:****;
开户行:**** ;
账号:****。
需方(公章):重庆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号;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