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10-13 00:00:00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年**月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食堂社会化外包服务 |
| 预算金额(元) | *******.**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年**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食堂社会化外包服务 采购目录:*********餐饮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食堂位于滨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食堂(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号)及浦沿人民法庭食堂(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蔡何家巷**号)。法院本部食堂总面积约***平方米。服务外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即供应商委派专业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对采购人食堂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食堂位于滨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食堂(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号)及浦沿人民法庭食堂(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蔡何家巷**号)。法院本部食堂总面积约***平方米。服务外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即供应商委派专业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对采购人食堂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食堂位于滨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食堂(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号)及浦沿人民法庭食堂(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蔡何家巷**号)。法院本部食堂总面积约***平方米。服务外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即供应商委派专业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对采购人食堂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食堂位于滨江区人民法院办公楼五楼食堂(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号)及浦沿人民法庭食堂(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蔡何家巷**号)。法院本部食堂总面积约***平方米。服务外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即供应商委派专业食堂管理和工作人员对采购人食堂进行管理和服务,为机关干部职工提供餐饮服务;两年。 |
| 联系人 | 计晨东 |
| 联系电话 | *********** |
| 备注 | / |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