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12 00:00:00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博达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中山四路**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人员配置存在要求“一人多证”的情况,存在定制化倾向,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关于“企业实力”的要求存在歧视性和排他性,且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第〔****〕**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博达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中山四路**号*幢****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职业教育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金华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冯时行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人员配置存在要求“一人多证”的情况,存在定制化倾向,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况。
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三、评标标准”中“商务部分”关于“企业实力”的要求存在歧视性和排他性,且存在量身定制的嫌疑。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责令被投诉人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北碚区财政局
****年**月**日



